【315消费者日】朗通装饰荣获: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苏州消保委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长效机制,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提升商品质和服务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在3.15举行授牌仪式,希望广大企业以“消费者满意单位”为榜样,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经过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及有关部门意见向社会公示,由苏州市文明办、信用办、质监局、消保委举办的消费者权益咨询服务及授牌活动,于上午九点在昆山商厦拉开维幕,朗通装饰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 与"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单位"二项荣誉!
感谢苏州市文明办、信用办、质监局、消保委及广大业主对朗通装饰的认可 ,朗通装饰定会做好行业典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社会责任感,让装修需求的业主们安全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