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热点】扫码成付费唯一选择,二维码何以成了“拦路码”?
近年来
扫码停车、点餐、缴费等
涉二维码问题受到越来越多投诉
“不扫码寸步难行”
成为大众吐槽的焦点
如今,扫描二维码代替人工服务已然成为一种日常,但这种本该“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费方式,却给不少消费者带来了困扰。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抱怨扫二维码存在各种问题,包括:消费只能扫码、拒收现金、拒绝提供纸质菜单;强制关注公众号、跳转小程序;不当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广告、优惠弹窗频繁,真假难辨等。
有消费者反映,不少停车场扫码后都有广告、公众号、小程序弹窗,强制要求注册成为相应会员才能享受停车服务,“同意对方收集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往往被默认勾选,且不能取消选择。在停车之后,一些消费者会取消关注公众号,或者作屏蔽、删除处理,但之后总能收到相关商家发来的短信,内容包括商场优惠、产品推销等,且无法退订。
漫画:高岳
记者走访多家商场发现,目前大部分餐饮企业都需要顾客自己扫码点餐,一些餐厅需要扫码关注其公众号或注册成为店铺会员后才能点餐,还有一部分是扫码后弹出醒目广告,广告类型涵盖游戏、电商促销、金融借贷等,有的甚至无法跳过。另外,有些餐饮店扫码线上点餐可以领取优惠券,而柜台点单却不享受。
扫码之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据报道,北京的孔先生在某餐饮店消费时,发现需要关注商家公众号才能点单,认为商家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遂将该商家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告知个人信息处理情况、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认定被告商家的相关行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需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5000元公证费。
二维码何以成了“拦路码”?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来看看专家怎么说
强制扫码消费
是否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任超介绍,“形式上自愿、实质上强制”的交易行为,或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这种强制扫码关注的消费服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强制扫码关注对部分不愿意扫码的消费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认为,以消费者正常期待来看,应该直接扫码就能实现目的,如果还要强制关注公众号,甚至强制获取个人信息,显然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能履行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原则和充分告知说明、征求被收集者同意的义务。刚刚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仅采取设置勾选、弹窗等方式,不能够认为其已经履行提示义务或者说明义务。因此,这种情况下,商家强制收集个人信息是违法的。
“过度索取信息,还增加了消费者信息泄露的风险。”任超说,消费者在扫码付费时,商家经常要求消费者关注其公众号,填写个人信息成为会员享受折扣,或通过公众号、小程序自动获取其电话、生日、性别、地理位置等个人信息。但显然这些信息与到店消费无任何必然关联,这就可能涉及对消费者信息的过度收集。一旦商家对数据保管不善,消费者还要承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的风险。“扫码消费模式不应变成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工具。”
强制扫码、不当索取个人信息
经营者有何法律后果?
孟强说,如果经营者在提供二维码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利的行为,除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以外,根据相关规定,还有可能构成行政违法,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等。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会导致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所以,商家应当依法依规经营,切实以消费者为中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维码应该是“方便码”“便民码”
而不能成为“拦路码”
商家应把握好信息收集的度
并提供多种支付方式
别让消费者做“单选题”!
来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