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五一”劳动节与你相关的法律小知识!
又是一年“五一”国际劳动节
在过去的日子里
劳动者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
用行动诠释着劳动之美
向所有平凡而伟大的劳动者
致敬!
在享受劳动节小长假的同时
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劳动法律小知识
你知道吗?
宪法规定了劳动者的
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起来看看吧!
除了宪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也保护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你知道劳动节加班费怎么算吗?
你知道社保是否能自愿放弃吗?
接下来
我们一起了解这些知识吧!
01
劳动节加班费怎么算?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在5月1日当天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在4月29日至4月30日、5月2日至5月3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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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书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管理松散、法律意识淡薄或者为了逃避劳动法下的义务,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见,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因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及时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搜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相关证据,比如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流水、上班记录等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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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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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社保是可以自愿放弃的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或协议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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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来临
偶尔放慢脚步劳逸结合
也是为自己充电
记得要好好休息哦!
“五一”劳动节
是属于每一位劳动者的节日
祝所有的劳动者们
节日快乐!
来源:苏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