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规划!昆山多区域启动征收
重磅!重磅!
昆山再曝大动作!
又有一批土地即将被征收
刚公布!昆山多区域启动征收
近日
中国昆山上接连发布多则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多地块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玉山镇农民集体、玉山镇广福村农民集体、玉山镇广福村六组农民集体、玉山镇广福村七组农民集体、玉山镇广福村八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玉山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626公顷(18.9390亩)。其中,农用地0.0113公顷(0.1695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1.2513公顷(18.7695亩)。
拟征收玉山镇广福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7823公顷(26.7345亩)。其中,农用地1.7823公顷(26.7345亩),含耕地1.3084公顷(19.6260亩)。
拟征收玉山镇广福村六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060公顷(1.5900亩)。其中,农用地0.0779公顷(1.1685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281公顷(0.4215亩)。
拟征收玉山镇广福村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3557公顷(65.3355亩)。其中,农用地4.3107公顷(64.6605亩),含耕地4.0715公顷(61.0725亩);未利用地0.045公顷(0.6750亩)。
拟征收玉山镇广福村八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081公顷(1.6215亩)。其中,农用地0.1081公顷(1.6215亩),含耕地0.0712公顷(1.0680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规〔2024〕1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昆政办抄〔2024〕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以及本市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以上示意图显示该征收区域
东至风雷路,西至张家港河
南至中环北线,北至玉湖公园
根据官方今年初发布的
《昆山市C0111基本
控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草案公示
这里正是
昆山西部副城重点规划区域
目前
这片征收区域有茂迪新能源等多个工厂
土地征收项目一旦启动
这些厂房或将腾退!
期待这一片区呈现崭新面貌!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周市镇农民集体、周市镇小泾村农民集体、周市镇小泾村十九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周市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78公顷(0.1170亩)均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
拟征收周市镇小泾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76公顷(0.2640亩)。其中,建设用地0.0174公顷(0.2610亩);未利用地0.0002公顷(0.0030亩)。
拟征收周市镇小泾村十九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92公顷院(0.1380亩)。其中,农用地0.0059公顷(0.0855亩),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0033公顷(0.049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规〔2024〕1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昆政办抄〔2024〕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以及本市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此次发布的两则征收补偿公告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玉山镇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玉山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409公顷(3.6135亩)。其中,建设用地0.2409公顷(3.613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规〔2024〕1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昆政办抄〔2024〕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以及本市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从地图上看
该地块目前为萧林新村停车场
但征收用途尚未明确
还需等待官方公布
此外
据昆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息
这些地块也要启动征收了
昆山全新征收即将启动!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邵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昆山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从地图上看
目前拟征收范围土地上
一半是工厂厂房
另一半则是绿化空地
你最期待哪个片区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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