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领导开了两个记过处罚单,现在公司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请问仲裁的胜率有多大?
简单说下我的问题,在这家外企公司工作还差4个月满九年。我是公司生产一线的技术工,我们领导近期给我开了两个公司违纪处罚单。一个是11月底说我产品没有认真对待(一款产品尺寸说我没有测量到位,其实一直是一个Bug,那款产品测量一直没有规范化,没有作业指导全部都是靠员工自己操作)第二个违纪是这个月9号(公司有个改革措施5天8小时制改成特殊工时,周六日全部按1.5倍计算,虽然加班基数上调了一点,总体算下来是亏的。还有扣除晚上加班0.5小时原因是吃饭没有工时,可是机器是没有停的,吃饭是交接班吃饭的)我跟我们班组一个老师傅在讨论这个问题,一个同班组同事神经大条气势汹汹过来指责我要打我的样子。之前和他对这件事情有过分歧。这样事情闹大领导知道了又记过。处罚单我有签字,现在就是这点。老祖宗一句老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第一个处罚后领导七个周六日没让我加班。签字时就是让你签等着你签,意思就是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现在公司以两次记过处分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赔偿。16号早上下夜班让我不要来公司,安排休剩余年假到23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