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昆山谁家小区!忍不了了
“一定要帮我们曝光
简直太臭了,而且很吵…
生活质量得到严重影响”
近日
昆山论坛后台
一网友向kb君诉苦爆料
自己目前所住小区
有人私养成群的鸡和鸽子
“臭气熏天,难以忍受
希望相关部门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还我们住户一个文明的居住环境!”
困扰一年多!业主叫苦!
昆山这小区刚曝出
2月26日,该业主再次投诉
12345处理结果显示
昆山市巴城镇:据了解,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监办公室(执法二中队)表示:《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禁止在设市城市和县城的建成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上述条款已明确管理范围为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不适用于乡镇。巴城镇属乡镇,市民投诉的问题不在我单位职能范围内。另外,我镇并蒂莲社区已多次上门劝导,阳澄花园7栋106室业主始终不愿意处理。未接通。
2024年期间
该业主的就此问题也进行过多次投诉
但均未得到妥善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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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之前夏天很热的时候
窗外鸽毛飞散,鸽粪臭味熏天
现在不养鸽子,又养鸡,没完没了…”
为了一探究竟
kb君进行了实地走访
可以看到
这样的棚就搭建在该小区
7栋106室院子里
业主吐诉表示
这也成为了邻里纠纷的爆发点
除了卫生问题
养鸡养鸽带来的噪音问题
也让其颇为头疼
“很吵,现在是鸡咕咕咕
之前是鸽子一起叫,没法睡觉”

围栏的另一角度也可以看到
里面约有数十只鸽子
院内的鸽笼明显锈迹斑斑
且鸽子粪便拉的到处是…
地下也到处是“鸽食”
看起来像一些豆芽和白菜
院内不仅饲养了鸽子
还有兔子
现场环境让人有点难以评价
对一些人而言
养鸡、养鸽可能是一种消遣时光的行为
可如果养的地方不合适
管理不到位
就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
养鸡养鸽心情开朗
邻居日日遭殃
这样日日夜夜只顾自己饲养
不管邻居“死活”的行为
到底合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确实可能被处以警告或罚款。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文的原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第一款: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若因饲养鸡、鸽子导致噪音、排泄物污染或传播疾病等问题,影响邻居住宅安宁或健康,则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等责任。
《动物防疫法》的防疫要求:动物饲养场所需与居民区保持适当距离,并符合防疫条件;若因饲养动物导致卫生或防疫风险(如粪便未清理、引发过敏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
此前,昆山高新区就处理了一起
“小区里养鸽,造成邻里纠纷”
的成功案例
↓
2023年5月19日,昆山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朝阳中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到昆山市某小区检查,发现某楼栋楼下有鸟粪等污染物,经调查,该楼栋一业主将信鸽饲养在客厅,信鸽的排泄物污染该楼栋一层地面。执法人员上门找到该业主,向其讲解《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告知其饲养宠物、信鸽,应当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执法队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5月22日前清理楼下公共场地的粪便等污染物,业主当场签收文书。
图片来源苏州普法
执法队员于5月23日复查,发现现场仍有鸟粪,再次联系当事人要求其立即整改。2023年6月26日,执法人员第二次复查发现当事人仍未完成整改,现场拍照取证,开具《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责令当事人立即清理现场并到中队接受调查。经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了饲养信鸽污染环境的事实,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杨明作出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自觉缴纳了罚款并清理了现场。
因此
饲养动物应该考虑公共利益
在家中饲养鸡、鸽子等
动物不只是私人乐趣
还涉及邻里生活
也需要考虑其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与安宁权等权益
在饲养动物的过程中
如果饲养动物的权利
和其他人的生活安宁权产生冲突
那么我们要优先保护的是后者
虽说能够理解老人爱养家禽的行为
但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也要维护
希望各相关部门群策群力
妥善解决这一难题
还居民们良好的生活环境!
扩散出去!让更多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