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来更新了!糟心的事情源源不断!
现在在结算增减项:
原合同:成交价是用合同价打了0.959折;
减项:装修公司说也要打0.959折(此部分并不是业主自己找人做的,其中大头是装修公司木工部分原来是装修公司要自己现场制作柜子,后来他们改成外包全屋定制,所以原合同里的木作要减掉);
增项:瓷砖该贴大砖、还有因为厨房位置不是原开发商设计的位置,增加了什么烟管移位费、下水管移位费等等,装修公司说增项不能打折!
我就好奇,增项、减项,若不打折,那就都不打折;若打折,那都要打折,这才合理!签合同的时候大家谈好的折扣,为什么在减项要打折,增项里你就不同意按谈好的折扣给我呢?因为全屋定制也是装修公司找的,老板娘说反正你付给我我才能付给全屋定制给你做柜子,增项我反正不能打折,要不就停在这里好了!意思就是我不按她要求付款,她就不给我全屋定制下单,一直拖着我!装修款我已经付了267200了!请教大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我跟装修公司耗下去耗不起,是不是就只能听从她的要求付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