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工作
都希望自己的工资
高一点再高一点
但是,你知道在昆山
你的工资不能低于多少吗?
注意!注意!
近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新工资标准
赶紧来看看!
人社部官网近日公布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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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2280元,第二档:2070元,第三档:1840元。
江苏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22元,第二档:20元,第三档:18元。
苏州市区、昆山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
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发放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江苏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加班加点的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此次是人社部年内第三次公布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此前曾公布截至2023年1月1日、2023年4月1日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2年多地暂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进入2023年以来,已经有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河北、山西、贵州、青海、安徽、陕西、上海等地。其中,安徽、陕西的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突破2000元。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会带动其他一些待遇提高
比如,试用期工资、失业保险金
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低于苏州最低工资标准的,予以补足。标准为:
通常情况下
我们的正常工资都会高于最低工资
但如果遇到上述情况
比如单位原因停工,却不给你发工资
大家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