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发表于: 2023-08-04
, 来自:江苏省0==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度花桥经济开发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申请(含年度复审)工作将于8月7日启动,相关通告将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花桥国际商务城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区内各社区也会通过张贴书面通知等方式作进一步告知,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并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应属于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或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必须有2人具有昆山市户籍并连续满8年以上(含8年);
(2)公共租赁住房租房补贴申请人应具有昆山市户籍并连续满5年以上(含5年)。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单身且具有昆山户籍连续满5年以上(含5年)的人员也可视作一人户提出申请公租房租房补贴住房保障方式。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花桥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领取、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各社区咨询电话
花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房产交易中心)联系、监督电话:57608799、57972012。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联系、监督电话:57363608、57363607。
户口、婚姻、房产、年龄等各类有关年限的证明材料计算日期至2023年7月31日。
昆政规(2017)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