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市渣土办依托建筑垃圾综合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研判梳理车辆轨迹发现,5月29日凌晨2点前后,沪FE3550等4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过G2昆山高速收费站入昆,疑似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开发区蓬溪路双休岛附近工地。经车辆信息比对,沪FE3550等4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纳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目录库管理,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涉嫌存在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市渣土办向昆山开发区渣土办下发渣土运输管控工作指令单,要求开展核查工作。
昆山开发区渣土办接到指令单后,快速响应,立即对蓬溪北路双林岛区域开展巡查,确认涉案地块后,通过固定证据、周边走访、调阅监控等方式,最终锁定当事人。经查,4辆建筑垃圾运输车受公司安排从上海某工地出发,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双林岛某绿化养护用地。最终,中队依法对运输车辆所属的昆山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处20000元处罚;对双林岛某绿化养护用地项目所属的昆山某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私自设置建筑垃圾处理点的行为,处10000元处罚。
今年以来,昆山开发区渣土办牵头综合执法、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采取主次干道路段巡查和重点区域设卡守点相结合的方式,覆盖白天、夜晚、凌晨三个时段,重点加强微山湖路、蓬溪南路等偷倒易发多发点位及周边区域无资质处置建筑垃圾、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处置。共计查扣违章运输车辆77起,罚款70.3万元。
今年以来,市渣土办充分整合公安、综合执法、交通等部门信息化资源,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轨迹的研判工作,累计研判车辆轨迹389条。建立市、镇(区)两级指挥体系,通过下发指令单、交办单等方式,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做到“交办问题不过夜、推进落实不停歇”,截至目前,累计下发指令单49件、交办单47件。
下一步,市渣土办将进一步健全市、镇两级和区镇间线索、案件移交机制,充分发挥市、镇(区)两级高效联动优势,同时整合部门资源,加强协同合作,持续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严厉打击在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受纳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