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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新开办零售药店
可以一次办妥了!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如何申请办理?
一起来看
答:目前苏州市开办单体药店的准入标准是江苏省药监局2023年6月19日公布的《江苏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验收标准》(苏药监规〔2023〕2号)。
药品零售企业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且注册在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营业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应的药学初级职称。
设在城区(含县城)的药品零售企业,其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其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上述面积指同一平面或连续面积,且不包括仓库。面积计算方式以实际测量为准。营业场所为2层及以上的,首层面积应符合最低标准。营业场所面积每增加60平方米,应至少增加配备1名药师。
为落实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的要求,苏州市推出了“开药店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
您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可按所需同步申请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店招标牌、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
线上可登录苏州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生命周期一件事”专栏的“企业开办”模块,进入“开办药店”申报统一入口,进行“网上办”。
线下可至各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服务专窗办理,工作人员可以为您提供全程的帮办导办服务。
以法人身份登录苏州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官网([url][urlend2])。
进入“生命周期一件事”专栏,在法人服务中选择“企业开办——开办药店”。
查看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指南等信息后,点击“在线办理”。
进入申报页面后,点击“申请”,根据情形引导,选择申请事项。
选择好所需业务后,在页面最下方点击“下一步”,依次填写综合申请表、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申请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开办申请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申请表等联办业务的表单信息。
填写完申请表单后,系统将自动保存填写信息。确保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根据材料清单上传申请所需材料。
上传材料后选择证照领取方式。如需邮寄,请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便于及时查收。保存提交后,完成“新开办零售药店一件事”申请。
由 “群众来回跑”变“部门协同办”
“开办药店一件事”
将多个事项打包一次办
为企业减负、为群众解忧
上苏州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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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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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05872:小区东南西北围着9家药店,常年不见里面有顾客,这个利润卖的是白粉吗? (2023-10-09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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