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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要闻]刚发布!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昆山出人意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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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10-18 , 来自:江苏省0==

近日,省政府发布

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

昆山具体是多少?

一起来看看!


江苏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发布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重新公布

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图片


有关事项如下!

01


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64000元、55000元、47000元、40000元。


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32000元、27500元、23500元、20000元。


地区分类不做调整,按照新的行政区划重新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图片


02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同地同权的要求,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补偿标准。


03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按照江苏省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如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高于江苏省,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采煤塌陷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另行规定。


04


土地征收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等效替代、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市场供需情况及时调整公布。


05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执行。


06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尽快调整或重新公布具体执行标准,合理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并将调整文件及时报送备案。各项标准均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也不得低于当地现行标准。在实施土地征收工作中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及相关法律风险的防范化解。在征地批后实施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结余部分纳入县(市、区)征地补偿调剂金账户,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通过征地补偿调剂金账户统筹补齐。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同时废止。


从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区分类表

可以看出昆山划在一类地区

也就是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

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为每亩64000元

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

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均为每亩32000元

不过这个是省里公布的最低标准

昆山不得低于这个标准

也不低于现行标准

坐等官方后续公布!


看完全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我们来看看昆山前段时间发布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昆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昆征补〔2023〕第15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巴城镇凤凰村十九组、二十组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巴城镇凤凰村十九组集体所有土地0.0197公顷(0.2955亩)。

拟征收巴城镇凤凰村二十组集体所有土地0.6954公顷(10.431亩)。其中,农用地0.4237公顷(6.3555亩),含耕地0.0206公顷(0.309亩);建设用地0.0048公顷(0.072亩);未利用地0.2669公顷(4.003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发〔2020〕56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昆政办抄〔2020〕6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以及本市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图片


昆征补〔2023〕第17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巴城镇马料江村二组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巴城镇马料江村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3216公顷(4.824亩)。其中,农用地0.1271公顷(1.9065亩),含耕地0.115公顷(1.725亩);建设用地0.1945公顷(2.917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发〔2020〕56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昆政办抄〔2020〕6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以及本市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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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被征收的小伙伴

不过,咱们上班族还是努力工作

争取早日升职加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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