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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以其独有的
灵活、便利、经济优势
成为了无数市民出行的
重要交通工具
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你
已经成为交通系统中
当之无愧的“主力军”之一
……
但必须要注意的是
在“高质量出行”的背景下
同样需要做一名
遵规守纪的良好骑乘者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预防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事故,昆山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行动。从源头监管、违法查处、宣传警示三个方面努力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盔率、守法率,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宣传者。
全市域
不间断
查处进行中▷
源头监管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进行走访检查,主要对销售单位经营资质是否齐全、销售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查验核实3C证书有效性及3C标志使用是否规范等内容,检查是否存在改装、加装的违法行为,同时,要求门店经营者提醒购车人及时办理电动车上牌登记。
提升闭环管理质效
违法查处
在全市各个路口、重点路段部署勤务警力,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治理行动实效性,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推动骑行规矩养成
宣传警示
多渠道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分发宣传彩页、面对面宣传教育、美丽乡村行等方式,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市民朋友讲解正确骑乘电动自行车的重要性,提高大家“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深化交通安全教育
红灯亮停一停
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会增加路**通事故风险,十分危险。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应当停在路口以外等待。
遵守各行其道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拒绝违规载人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骑行佩戴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昆山公安交警提醒
驾车骑乘谨慎小心
切勿侥幸以身试法
遵法守规珍爱生命
平安出行安全守护
来源:昆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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