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10月已经结束
崭新的11月开始
很多人第一件事
就是“忙着付尾款”!
付完尾款的你
是不是直接省下一笔cosplay道具费
今天可以本色出演“穷鬼”~
kb君就不同了
不关心“尾款”也不过“万圣节”
兢兢业业持续为大家推送
昆山最新资讯!
全体小伙伴看过来~
11月起
又有许多新规要实施
事关生活缴费、出行、新国标…
和你我息息相关!
自2023年11月1日起
昆山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疏导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7元,调整后价格为每立方米2.99元。按照“阶梯价差保持不变”的规定,居民用气第一、二、三档气价仍然按照1:1.15:1.4的比例安排,疏导后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见下表:
昆山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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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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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价格(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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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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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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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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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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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00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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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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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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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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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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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
对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仍按居民第一阶梯气价确定,销售价格调整为2.99元/立方米。
机票燃油附加费
将于11月5日起小幅下调
近日,旅游平台接到航空公司消息,自2023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6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10元燃油附加费。机票燃油附加费相较于调整前分别降低了10元和20元。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关于加强火车站及客运站
周边地区出租汽车运营管理的通告》
自2023年11月1日起生效
一、本通告所称昆山汽车客运中心站及周边区域范围为西起黄山路,东至柏庐南路,北起崂山路,南至新南中路围合区域,在公交站台西南侧设置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上客)区、柏庐南路西侧设置下客区;
昆山南站及周边区域范围为西起小澞河路,东至枫景路(创业路至普陀山路段),北起创业路,南至站南一路、熊庄路(小澞河路以东约200米段)围合区域,在昆山南站东侧设置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上客)区、北侧地下通道设置下客区;
昆山站及周边区域范围为西起昆城景苑北门向西20米处,东至火车站天桥上桥口,北起铁路河,南至峨眉山路围合区域,在峨眉山路北侧设置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上客)区、火车站天桥设置下客区。
二、凡进入上述区域开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应当服从调度,在下客区即停即走,不得上客;在出租汽车专用候客区有序排队候客、在上客区上客,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上下客。
这个月开始
出租车在昆山汽车客运站、高铁南站、火车站
不是想停就能停了
必须在指定区域
有序排队候客、上下客
乘客们也只需前往
固定的上客区域乘车即可
更加方便
由于苏e行App乘车支付通道签约商户需变更,苏e行用户需要解绑并重新签约,11月1日起,未操作的乘客将无法扫码进站乘车。
一键解绑:苏e行APP乘车出现提示进行升级弹框,点击“是”按钮,进入更换支付方式页面。
苏州市2023年人口变动情况
抽样调查正式启动
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
抽样调查将正式进行入户登记
请大家积极配合!
调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工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入户调查需出示证件: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电动车行业又将迎来全国性新规
4大新标准影响到电动车
生产、销售、出行的各个方面
11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四项电动车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四项标准分别是《电动自行车通用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防护总成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系统安全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标志要求》。
这些标准对电动车的设计制造、安全性能、电池系统和标识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规定,涉及电动车的车把、锂电池、总线、电子控制系统,有利于规范电动车产业市场秩序,提高电动车的安全性。
点击查看大图
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
日常出行避免使用改装电动车
如违规解除限速、加大电池仓容量
加装遮阳伞等行为
都是严厉禁止的!
一旦上路被查
将面临罚款等严厉处罚!
❌
11月有这两项考试很重要!
小伙伴们千万别错过了报名时间
2024年江苏高考报名
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1日至4日
信息确认截止日期:
11月7日
可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进入页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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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开遴选、选调
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11月7日18:00期间
招录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中央机关共有31个部门参加
计划选拔317人
可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进入页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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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总署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但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卫生检疫工作。
如有隐瞒或逃避检疫的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
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除了以上内容
还有这些全国新规
也将在11月实施
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有了指导性规范
让自驾出行更加高效便捷
完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管理制度
守好居民“养老钱”
……
哪条你最关心?
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决定》对《煤炭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1997年煤炭工业部令第2号)、《电力监管执法证管理办法》(2006年电监会令第19号)、《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2012年电监会令第31号)等8件规章予以废止。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原则,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提出城市居民生活一级用水量和二级用水量的指标上限值。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通知,自11月1日起,金融监管总局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实行备案管理。保险公司除提交规定的备案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充足率、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等情况说明。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将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范》兼顾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将综合“天空地”各种观测技术手段,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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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规范》《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生产技术规范》自11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数据的基本规定、框架数据模型、要素内容及电子地图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技术与方法。
这些11月发生的变化
都将或多或少影响到我们的生活
看完记得放在圈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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