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年末暂停相关业务办理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暂停部分业务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3年12月26日0:00至2023年12月31日24:00,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和职业年金申报缴费业务(含客户端、金三标准版渠道)。
二、2023年12月28日0:00至2024年1月1日24:00,暂停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功能;2023年12月27日17:00至2024年1月1日,暂停办税服务场所出口退税申报的线下受理。
三、2023年12月29日21:00至2023年12月31日24:00,暂停各税费业务系统MISPOS机刷卡缴税(费)业务、扫码支付缴税(费)业务。
四、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办税服务场所(含委托代征点)暂停税(费)缴纳业务。
五、2023年12月31日12:00至2023年12月31日24:00,暂停金三核心系统申报缴纳税(费)、电子税务局(含江苏税务App)申报缴税(费)和****申请、委托代征系统申报缴税(费)和****申请、自助机****、车购税申报缴税等业务;暂停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含扣缴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缴税业务;暂停金三标准版系统(含电子税务局、客户端)企业单位社保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