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山市A03规划编制单元规划范围,北至太仓塘,西至东环城河-司徒街河,南至京沪铁路,东至青阳路,总面积约11.67平方公里。
2、为进一步提升产城融合水平,推进区域城市环境品质和配套功能双提升,拟对A03规划编制单元范围内A0320、A0321、A0324基本控制单元(用地面积约160.93公顷)进行调整。
主要涉及用地布局、用地性质、用地边界的调整,优化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
一号地块:调整为生产研发用地/科研用地,容积率≥1.6,限高100米;黑龙江路东侧科研用地限高由50米调整至80米;
二号地块:调整为生产研发用地/科研用地,容积率≥1.6,限高100米;中等专业学校用地,容积率≤2.0,限高50米;
三号地块:调整为科研用地和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混合用地,科研用地容积率1.5-3.0,限高80米;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混合用地容积率1.5-2.5,限高80米。
沿长江路两侧各增加20米防护绿地;优化区域路网线型及红线宽度。
地块一:位于长江路东侧、庆丰西路南侧,面积约7.99公顷;
地块二:位于长江路西侧、庆丰西路南侧,面积约3.92公顷
地块一效果示意图
(注:仅为效果事宜,具体实施以批准方案为主)
地块二效果示意图
(注:仅为效果事宜,具体实施以批准方案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