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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官方重磅!
昆山最新落户政策来了
租房的小伙伴
赶紧看过来!
近日
昆山市公安局在中国昆山发出
《关于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
登记户口制度的通知》
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关于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4〕17号)及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昆政规〔2023〕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市外户口迁入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经常居住生活的非苏州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一)购房落户,全面执行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公规〔2024〕3号)。(二)租赁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2.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材料。随迁人员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3.申请人的在职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为苏州市);4.有效《江苏省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昆山市);5.成套住宅不动产权证明,房屋产权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6.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7.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个合法稳定住所只能登记一户。承租人落户后,该房屋三年内不再受理同情形落户。
二、直系亲属间投靠、干部职工调动、人才引进、宗教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转业等符合政策性落户的,仍参照《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3〕3号)执行。三、本通知由昆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调整或进一步明确的,从其规定。四、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昆山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昆山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
对比之前的落户政策
租房落户政策变化明显!
此前,租房落户需要满足
有效《江苏省居住证》
在本市累计居住3年及以上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为苏州市
在缴且连续缴纳3年及以上
现在只需要
有效《江苏省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昆山
居住证及社保取消了年限要求
租房落户门槛进一步降低!
除租房落户
还有其他落户方式
一起来了解下~
购房落户
全面执行苏州市公安局
《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规〔2024〕3号)
具体如下!
▽
一、办理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一)拥有本市合法产权住房的;
(二)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需经所有产权人、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二、申请材料
办理落户应当由本人到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江苏省居住证;
4.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购房发票。
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登记信息能够证明亲属关系,或者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关系证明。
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一并提交其他产权人、购房人同意落户声明和居民身份证。
夫妻投靠落户
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款,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⑴书面申请(由投靠人配偶提出申请,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
⑵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⑶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材料;
⑸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在本市拥有属于配偶的合法稳定住所,配偶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配偶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配偶直系亲属所有);
⑹家庭成员关系材料(配偶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为配偶直系亲属所有的需提供);
⑺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⑻投靠人原户籍地无业证明或无业承诺书;
⑼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书面申请(由投靠人父母一方提出,且为本市家庭户口)
(2)父母与子女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子女根据身份证实际申领情况)
(3)父母与子女居民户口簿;
(4)婚姻状况材料;
(5)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在本市拥有属于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
(*)*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7)出生医学证明(未成年子女提供)/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材料(比如曾经同户时的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等)
(8)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1)子女书面申请(父亲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母亲年龄超过50周岁,或其他已退休人员,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
(2)父母与子女居民身份证;
(3)父母与子女居民户口簿;
(4)婚姻状况材料;
(5)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材料;
(6)子女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子女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7)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8)未到年龄的已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件;
(9)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补充的材料。
2024年1月1日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府规字〔2023〕15号)
正式施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人才,可以申请户口迁入: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博士学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以下”含本数,下同);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苏州就业并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者年龄超过35周岁但不超过45周岁,在苏州就业并依法连续缴纳(不含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6个月。
(学历人才所获国(境)外学位应当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请户口迁入: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正高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副高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以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按照对应的职称层级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以申请户口迁入:
(一)具有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其中特级技师及以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苏州就业并依法连续缴纳(不含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3个月。
(技能人才所持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上的职业(工种)名称应当在苏州市引进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
在《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
还提到
👇
1、拓宽未成年子女随迁渠道。
除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可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外,通过人才落户政策落户到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集体户的,未成年子女也可以随迁。
2、合法稳定住所,包含范围扩大。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独立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屋、与其直系亲属共同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屋、持有直管公房租赁证的居住房屋、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3、直系亲属,包含人员扩增。
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优化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取消人才落户预审和公示两个业务环节,人社部门经办时限压减至少3个工作日;对符合“跨省通办”的,公安机关采取线上模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以前如果是通过人才或者单位落户
子女是不可以随迁的
现要求为
不需要房子就可以随迁
以前直系亲属的认定只有父母、配偶
而现在多了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诸多有利因素
可以说大大放松了落户条件!
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款的规定,被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在校就读的市外全日制学生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户口迁移证,出示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件。
申请流程
在苏州的户口迁入,一般由学校集体户主管单位统一办理。将相关材料交至学校的集体户主管单位,再由学校工作人员持相应材料至拟落户地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会在第一时间将结果通知学校。
小伙伴们如果还有不清楚的
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如有户籍类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属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1、城中:57557899
2、城中朝阳窗口:57302344
3、城西:57571397
4、城北:57791994、57790814(身份证)
5、同心:57828111
6、科教园:55179110
7、吴淞江:57995752
8、长江:57332033
9、青阳:57710351
10、兵希:57637272、50197771(身份证)
11、蓬朗:57815009
12、中华园:55194110
13、综保区:57159051
14、巴城:57986110
15、正仪:57807717
16、新镇:55122310
17、周市:57060906
18、花桥:57698331
19、曹安:57609851
20、陆家:57281991、36835320
21、千灯:36620365、36620372
22、石浦:57409848
23、淀山湖:57481489
24、张浦:36695884
25、锦溪:57225637
26、周庄:57219823
如需咨询人才引进(0512-55137206、55137211)等其他户口迁入途径的,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让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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