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模式
  • 12216阅读
  • 14回复

[网友爆料]盒马NB敢这么做是有底气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xy8950
级别: 昆山过客
发帖
69
昆币
138 枚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01-02 , 来自:江苏省0==
继之前曝光了盒马NB门店的野蛮行径,现在再说说进展。昨天本人110报警,民警到场后表示这个事公安管不了,只登记了本人的个人信息并要求在出警单上签字。既然公安不管,本人也只能理解这属于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本人向市场监督局进行了举报。市监局甩锅也是一个快,今天就收到了答复。如下:【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于2025年01月01日收到你关于苏州嘉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昆山碧乐时光分公司(工单编号:1320583002025*)的举报,市民反映保安侵犯其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行为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因为案件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我局依法不予立案,建议市民向公安主管部门反映问题。皮球又踢回去了……

在此再次曝光给广大网友,大家一起来瞧瞧咱们的职能部门。
本帖评分记录
新时代养蜂人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01-03
秤坏了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01-03
不再缄默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01-03
不眠的沉睡者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01-02
网咖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01-02
5条评分昆币+5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离线无关部门
发帖
4397
昆币
5641 枚
沙发  发表于: 01-02 , 来自:江苏省0==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三节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公然侮辱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二条的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该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楼中楼
  • 2025-01-02 21:14 xy8950: 昨天被警察忽悠了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发帖
12205
昆币
34978 枚
板凳  发表于: 01-03 , 来自:未知0==
楼主被昆山的大忽悠忽悠了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帅哥离线新时代养蜂人
发帖
9350
昆币
10985 枚
地板  发表于: 01-03 , 来自:江苏省0==
公安这也不管?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帅哥离线王乾坤
发帖
3170
昆币
57 枚
4楼 发表于: 01-03 , 来自:江苏省0==
国足有这踢皮球的水平,早尼玛进世界杯了
本帖评分记录
查名猫 昆币 +1 - 01-03
1条评分昆币+1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离线xjaxjaxjaxja
级别: 昆山新人
发帖
365
昆币
488 枚
5楼 发表于: 01-03 , 来自:江苏省0==
单方面说辞  我不站队 ,让子弹飞一会,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导致保安感觉异常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离线xzhy12
发帖
6071
昆币
8208 枚
6楼 发表于: 01-03 , 来自:江苏省0==
只能靠自己了,自己考律师证维权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离线xy8950
级别: 昆山过客
发帖
69
昆币
138 枚
7楼 发表于: 01-03 , 来自:江苏省0==
再次说明一下,就是因为我质问了当事保安为什么别人都不查而只单单翻查我的东西,不让我离开。而保安说不出合理的理由,只说“公司花钱请问就是让我干这个的”。后来盒马处置这事的工作人员对于这位保安行为的解释是:“她的脑子有点问题的,不太好使,我们正准备……”。我只是觉得这位保安既可恨又可怜可悲,她的雇主也可以随便侮辱她,把企业自身的管理不善全部甩锅给员工。
以上解释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吗?还会有人认为是什么简单误会吗?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离线xy8950
级别: 昆山过客
发帖
69
昆币
138 枚
8楼 发表于: 01-03 , 来自:江苏省0==
前贴有句话字打错了,更正一下,保安的原话是:“公司花钱请我来就是让我干这个的”。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发帖
2119
昆币
3638 枚
9楼 发表于: 01-03 , 来自:江苏省0==
网上有一些类似的案例。

超市是没有权利对消费者进行搜身搜包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任何经营者都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也不允许搜查消费者的身体以及其携带的物品,更不允许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如果超市认为消费者真的有盗窃行为,采取了合理的防止消费者逃跑措施后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而不应该擅自进行搜身检查。

如果超市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人身权益的行为,首先是在保障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报警,及时减轻超市的违法行为对自己的伤害,对于自己遭受的人身伤害,可以起诉要求超市进行损害赔偿;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楼主很认真,但是实际操作中,个人感觉很难维权啊,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还要取证,得到的结果不一定和付出成正比。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快速回复
限76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