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根据您的反馈,现作如下回复:1.根据豪景园《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相关约定:首次收楼之日起向乙方预先交纳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及各项分摊费用。如果业主房屋进行买卖更换业主姓名,将按以上约定执行,下年度可按照业主需求按年或按月等多种方式缴纳。2.如业主物业费、车位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存在欠费情况,业主登记的车辆可以正常进出小区,但车辆进入地下车库时系统无法自动识别抬杆,需业主电话联系监控室后,由物业远程抬杆。待结清费用后,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月、季等多种方式通过物业平台进行缴费。——千灯镇淞南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