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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11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苏州的王先生和张女士于2006年相识,后婚恋生子,共同打拼事业。2016年,二人的小儿子出生,因患有先天性疾病需要照护,张女士便回归家庭抚养孩子、赡养老人。之后,夫妻两人产生矛盾,感情恶化。为维系感情,并补偿张女士长期的付出,王先生与其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其中一处房屋和公司部分股权以及一些股权收益归女方所有。2023年,张先生以婚内财产协议不能起到维系双方婚姻作用为由,向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协议。法院审理后,肯定了张女士家事劳动付出的社会经济价值,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近日,王先生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同时,法院还根据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判决案涉房产归张女士所有,并在判决书中明确了股权转让等事宜。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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