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昆山开发区实验学校:
(1)小学部施教区为太仓塘沿线以南,娄江河沿线以北,长江中路以东,青阳中路以西。如下图所示。
图4 昆山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部调整后施教区示意图
(2)初中部施教区为太仓塘沿线以南,娄江河沿线以北,长江中路以东,黄浦江中路以西。如下图所示。图5 昆山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调整后施教区示意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一)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本事项的意见和看法。(二)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三)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5天,即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5日。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12-55216841Eail:857421805@qq.com
昆山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