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一孕期少发工资还被调岗将公司诉至法院,公司被判违法
2018年7月,叶女士入职昆山一家电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到手工资约4000多元。然而,叶女士怀孕后,发现每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在等产假结束回到公司上班时,公司要求其转到销售岗位,被叶女士拒绝。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叶女士提交了辞呈,并将公司起诉至法院,主张工资差额和相应的经济补偿。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应当正常保证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合法权利,其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电子公司向叶女士支付月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共计41000余元。
来源: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