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盒马买这个商品,要注意。
5号下午,在盒马超市城西店买了点散称的黑蛤蜊,打算做汤用的,所以买的不是很多,打完秤付完钱,看了一下价格是25.9,但是明显感觉份量不足一斤,所以我让打秤的工作人员复了一下秤,然后回复说是350克,我问:既然不足一斤,为什么按一斤收的钱?服务人员说:你要么去装够一斤,要不就去退了。 这样的回答让我觉得意外,如果要是我没有去复称,是不是就要用一斤的钱去买7两的商品? 带这个疑问,我去找了服务台,工作人员很客气,想退款后,把商品免费送给我,我没有接受。 其实我只是想问几个问题:1.不足一斤的商品,按一斤收费,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当时时打秤的工作人员说,他们这个商品是按份卖的,我不太同意,商品介绍页面虽然有以盒为单位的标价,但计重单位仍然是以500克为标准的。况且,作为一种散称的商品,不以重量而是以盒或是份为计价标准,明显不合理。难道顾客随便装多少,都可以按一盒来计价?2.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那在我提出这个问题之前,所有购买这个商品的顾客,他们的消费过程是不是被欺诈了?这些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障?3.原本昨天我留了电话,希望服务台有处理意见告知我一声的,但我今天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原本对盒马超市的购物体验挺好的,但这次这么明显存在不合理的销售方式,被指出但还在继续,同样的商品仍然在销售,这让我挺失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