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征收来了!涉及昆山多个区域
又一波征收启动!
涉及昆山多个区域!
近日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接连发布多条拟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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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周市镇农民集体、新镇村十九组农民集体、珠泾村三十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ZS-24006:涉及周市镇农民集体
东至长江北路,南至迎宾中路,西至财贸路,北至河流
ZS-24007:涉及周市镇农民集体、新镇村十九组农民集体、朱泾村三十组农民集体
东至新镇路,南至河流,西至宋家港路,北至一九一村道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这份拟征收公告中
两块土地分别位于
昆山康复医院附近、长江路西侧
↓
新镇路西侧
↓
两块土地都靠近厂区
这次征收后
是否也是为了“筑巢引凤”?
我们拭目以待!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张浦镇农民集体、张浦镇花园社区农民集体(原逸泾十组农民集体)、张浦镇花园社区二十组农民集体(原逸泾九组农民集体)、张浦镇花园社区二十一组农民集体(原逸泾十组农民集体)、张浦镇花园社区二十二组农民集体(原逸泾十一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ZP-24034:涉及张浦镇农民集体、张浦镇花园社区农民集体(原逸泾十组农民集体)、张浦镇花园社区二十组农民集体(原逸泾九组农民集体)、张浦镇花园社区二十一组农民集体(原逸泾十组农民集体)
东:昆山市诚信制冷设备配套有限公司,南:空地,西:桃源路,北:新吴街
ZP-24035:张浦镇花园社区二十一组农民集体(原逸泾十组农民集体)
东:农田,南:西贤江,西:桃源路,北:农田
ZP-24036:涉及张浦镇农民集体、张浦镇花园社区农民集体(原逸泾十组农民集体)、张浦镇花园社区二十一组农民集体(原逸泾十组农民集体)、张浦镇花园社区二十二组农民集体(原逸泾十一组农民集体)
东:宝马4S店,南:空地,西:垌坵江,北:空地
ZP-24037:涉及张浦镇农民集体
东:空地,南:空地,西:空地,北:新吴街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张浦新吴街南侧,桃源路东西两侧
共4块土地拟征收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拟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盛庄村二十六组农民集体)、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盛庄村十三组农民集体)。
征收地块KFQ-24044:涉及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盛庄村二十六组农民集体)、(原盛庄村十三组农民集体)
东至:东城大道,南至:昆嘉路,西至:夏东街,北至:景王路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集合公告中的征收目的
以及拟征收地块的形状
疑似用途是为了道路建设
昆山“寸土寸金”
每一次征收都需“精耕细作”
如此之下
这座城市才越变越好
相信这些地块
都会有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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