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八上午,正式上班第一天,我在马鞍山路从西往东,在离亭林路路口100米处施工修路占据非机车道,导致我骑入机动车道,施工区域前方50米有两个栏口可以再次汇入非机车道,两个栏口距离2米左右,我从第二个口汇入非机动车道后继续前行,在亭林路口被5个辅警拦住,要求处罚,理由: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
我当场提出异议,驶入的原因是施工占据了非机动车道,但是辅警同志们根本不在乎,机械性的回答:你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无法沟通后直接拨打12345实名投诉昆山交警,但是辅警任然机械性的回复两点1.你骑入了机动车道2.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僵持30分钟后,一个讲点道理的跟我说,你接不接受提醒教育,回答接受后放行。
下午接到玉山交警的道歉电话,表示处罚确实不当,我表示接受。
整个事情如上,说说我的几点感受:
1.执法人员的素质,有个别的素质真的需要加强
2.执法人员的专业性,执法必须懂法,要有道理和依据,一视同仁,僵持期间由于我的不配合,执法人员表示可以警告处罚
3.可以考虑变执法为劝导,辅警离施工处也就100米,往前走一点警示一下不更好
4.对于异议的处理,行政复议的麻烦性大家都清楚,就算复议成功了有谁担责吗?
5.考虑下春节的习俗,初八整这么一下,就算道歉了,也让人心里非常不舒服
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下,真的可以学一学隔壁浙江,提升的空间还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