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将停车费和物业捆绑,咨询了李箕社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市监局。但是

05-20 聚焦昆山 伯乐相马
       昆山市合兴路新城家园物业将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将不能缴纳停车费用,市民就此问题投诉咨询了李箕社区、昆山市住建局、住建局物业科、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给市民的答复都是虽然物业做的不对,但是他们无执法权,无法强行要求物业更正。
      因诸多因素市民没有缴纳物业费,也向物业建议可法院起诉市民缴纳,但不能以此来将停车费与物业费绑定。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明确物业规定物业不能将将停车费与物业费绑定。市民在论坛求助 这个问题到底归口哪个部门,拜谢。

已有0人打赏

已有0人打赏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领红包

每天看看帖,就赚牡丹花,免费好礼立即入手。

打赏
0人赞

推广

部分评论
今日热门
  • 来了来了,早上好啊! 祝各位周日愉快! # ..

    快乐老儒儒-1

    22
  • 走着走着,秋就深了。那些藏在秋叶里的时光 ..

    飞鱼儿岛主

    21
  • 嘿嘿,我没欺负他#三餐四季 温柔有趣##金秋 ..

    昭昭格格

    19
  • 早安~

    飞鱼儿岛主

    18
  • #有趣小视频##我的碎碎念##金秋十月,定格 ..

    昭昭格格

    17
  • 早安!#我的碎碎念#

    夏晨东

    17
  • 人善天佑

    16
  • 快乐大本营#今日份早餐打卡成功# #每天一句 ..

    鱼走海哭

    1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精彩活动更多
论坛服务
触屏版 / 电脑版

other
马上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