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发布!昆山一大批征收来了
方案曝光!
昆山连发多个征收公告
涉及多区域!
近日
昆山市人民政府官网
接连发布多则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陆家镇神童泾社区农民集体(原神童泾村五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昆山市陆家镇神童泾社区农民集体(原神童泾村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4414公顷(21.621亩)。其中,农用地1.4369公顷(21.5535亩),含耕地1.328公顷(19.92亩);未利用地0.0045公顷(0.0675亩)。
三、征收目的
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昆山市人民政府已出具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本次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可依法实施征收。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规〔2026〕1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昆政办抄〔2026〕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以及本市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从地块位置来看
正位于地铁11号线沿线
根据此前发布的
《昆山市LJ03单元详细规划
(LJ0301、LJ0302、LJ0307街区)局部调整》
地块征收后或将作为
一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边界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地3.0977公顷(46.4655亩)。其中,建设用地3.0977公顷(46.465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规〔2026〕1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昆政办抄〔2026〕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以及本市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本次征收地块位于开发区
原址为工业厂房
目前已完成拆除工作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玉山镇南渔村农民集体、玉山镇南渔村二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玉山镇南渔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88公顷(1.9320亩)。其中,农用地0.1029公顷(1.5435亩),含耕地0.0969公顷(1.4535亩)、未利用地0.0259公顷(0.3885亩)。
拟征收玉山镇南渔村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0298公顷(75.4470亩)。其中,农用地4.8058公顷(72.0870亩),含耕地0.3145公顷(4.7175亩)、未利用地0.2240公顷(3.3600亩)。
三、征收目的
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昆山市人民政府已出具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本次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可依法实施征收。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规〔2026〕1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昆政办抄〔2026〕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以及本市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昆山市陆家镇车塘社区农民集体(原车塘村农民集体)、昆山市陆家镇车塘社区农民集体(原车塘村十五组农民集体)、昆山市陆家镇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昆山市陆家镇车塘社区农民集体(原车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256公顷(3.384亩)。其中,农用地0.2256公顷(3.384亩),含耕地0公顷(0亩)。
拟征收昆山市陆家镇车塘社区农民集体(原车塘村十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221公顷(3.3315亩)。其中,农用地0.2221公顷(3.3315亩),含耕地0公顷(0亩)。
拟征收昆山市陆家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23公顷(0.345亩)。其中,农用地0.023公顷(0.345亩),含耕地0公顷(0亩)。
三、征收目的
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昆山市人民政府已出具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本次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可依法实施征收。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规〔2026〕1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昆政办抄〔2026〕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昆办发〔2014〕93号)以及本市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从地块性质来看
该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
根据此前发布的
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意向
未来或将集中开发
以上征收区域
有没有涉及到你家周边呢?
看完别忘扩散到圈子里
让更多人知道!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官网等
昆山论坛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