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野——廖燕的竹与他的“得其意”〡毛振球 文
取野——廖燕的竹与他的“得其意”〡毛振球(隐湖南隅)文 读廖燕的《韵轩种竹记》,最先落在眼里的,是那个“野”字。 竹向来有“直、虚、清、节”之德,历代文人写竹,多半绕不开这套伦理比附。廖燕偏不。他说得很干脆:“盖竹有直虚清节之德,予惟取其野而已。”德是别人给的,野是他自己要的。 起首还有一句,容易被滑过去:“予于凡物之好,皆得其意而已。”他爱物,爱的是那个“意”,不是形,不是名,不是值几文钱、合什么规矩。所以种竹“不择种,栽不择时,款不成行列”。他原是在山巅水涯、道傍篱落这些地方遇见竹的——他要的本就是长在野地里的竹子。取野,说到底就是“得其意”:不必把它修成一片像样的林子,也不必让它担起一个君子的名分。 这个“野”字,他在别处还有更冷的一层说法。《朱氏二石记》末尾,他忽然往英州之北一指,说那里具磊砢之姿、蕴烟云而含万象的石头还多着,“不幸不为世人所称,而尚埋没于泥涂草莽间者,林修傥见之欤?”那不是赏石,是自况——他偏爱不被品题的东西,因为他自己就是不被品题的人。 这篇记的动人处,不在竹,在人与竹之间那点“相得之意”。 “翠阴下滴客衣,须眉皆作碧绿色。”——留意他写的是“客有可语者,拉之坐其下”:不是什么客都拉,可语的才拉来,不可语的,他连拉都不拉。客去了,他一个人“独坐啸咏,时饮时歌,时坦步,时坐卧其间”。没有雅集的排场,没有仪式,只是一个人和他的竹子待在一起。 最有意思的是“以洗竹为工课”。工课二字,原是日日必修的功课,不是兴之所至才动手。他把洗竹提到了日课的位置:一个读书人,天天提水擦洗竹身——审美降到了劳作,劳作又升成了审美。 然后是那些划在竹上的字。 “遇得意句,随手拾片磁画竹青题其上,岁久竹青消剥,字迹皆作古碑苔蚀痕,似隐似现,客见之反以为有韵。”得意之句随手划上去,不裱,不刻,不存。岁月让它消剥,残痕倒成了古碑上的苔蚀。客来见了,反说有韵——这个“反”字最耐读:他本无意求韵,韵是消失之后剩下的东西。 刻意写上去的会消失,消失后剩下的残痕却成了韵。这和《半幅亭试茗记》(见2025年12月1日的本公众号《为自己,留半幅》一文)里“缺处成留白”的意趣是通的:亭因缺了半幅,才有灵气往来的余地;字因剥落了,才有苔蚀的古意。廖燕似乎总在“少”里找“多”,在“缺”里找“全”,在“残”里找“韵”。 两篇写的是两种姿态。《半幅亭》是留白——在满的世界里为自己辟出半幅余地;《韵轩》是放任——索性种一片不成行列的竹,把字交给时间去消剥。前者是退让,后者是不肯安排。骨子里却是同一个人:不愿被规矩收编,不愿让一切都明明白白。 文末还有一笔,人多读不到底。他自己先设一难:竹萧闲澹远,如世外韵士,我一古脑儿罗致了来,客多主少,如何酬对得过来?接着自答:不然。张牧之蔽竹窥客,客有韵,便呼船载之;无韵,避之唯恐不远,哪里还肯罗致?妙处是把竹和人搅成了一事——竹是客,人也是客,罗致不罗致,用的是同一把尺,尺上只一个字:韵。上文的“客有可语者,拉之坐其下”,到此处才有着落。 廖燕的友人黄少涯评这篇记:“写得好竹神情跃动乃尔,不减王子猷当日停车看竹一段丰致。”黄少涯说的是“看竹”——王子猷过吴中,见士大夫家有好竹,肩舆径造竹下,讽啸良久,看完径自出门;主人闭门相留,他反倒因此赏主人,才留坐尽欢。另有一则更著名:暂寄人空宅,便令种竹,人问暂住何烦如此,他啸咏良久,指着竹说:“何可一日无此君!”后世把这两则合成了一个“子猷爱竹”。 两则都落在一个“啸”字上。廖燕也啸——“客去,予则独坐啸咏”。同样的啸,他什么也没指。王子猷指着竹,说出“此君”二字,把竹请进了人伦,请上了君子的位子;廖燕不要竹做君子,只要竹是野的。 何况王子猷的竹是兴会——暂寄便种,看毕即去,都是兴到即行;廖燕的竹是日课——“恨不十年曾种竹”,是恨下手晚了十年,“以洗竹为工课”,是天天要提水擦一遍。前者是兴之所至,后者是日日相对。 一个在竹身上看见风致,一个在竹身上看见自在。 半幅亭里,他为自己留了余地。韵轩的竹丛里,他把余地交还给了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