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停小区被人高空抛物砸的,也是吵着让物业赔
能找到肇事者的情况,索赔责任主体明确
jc在里面和稀泥,找个人赔偿立案诉讼都麻烦,酒店家大业大跑不掉,现在网上舆论环境又差
酒店肯赔也是因为不愿意为这么点钱去烦,真走到立案诉讼那步肯定不虚你
车子在酒店停车场被砸,昆山新港湾大酒店做法让人心寒
@江苏省文旅局, @昆山市文旅局 @昆山市新港湾大酒店 我是一名退伍老兵,今年原部队组织退役老兵联谊会放在了我们美丽的江苏昆山新港湾大酒店。参会人数164人,行程计划四天,我们于5月13号入住酒店,我是从上海开车过来的,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就在昨天我们随着旅游团来到了江苏周庄游览,下午接到酒店打来的电话,说是我的车窗玻璃被砸碎了,后来酒店调监控显示为人为故意损毁,随之报了警。并通知我晩上回来去派出所做笔录,晚上九点多一回到酒店我第一时间来到了昆山巿同心路派出所。简单问了一下情况后告知我说对方没有赔偿能力,让我找酒店协商索赔。回到酒店找当值经理协商,推说要与今天白天当值领导协商。早上我已于领导沟通,我的诉求很简单,没有贵重物品损失,只要求酒店对已损玻璃进行赔偿,我们入住酒店的那一刻起,酒店有义务对客人的生命及财产进行保护,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昆山这所连续评为文明城市的行象,包括酒店的信誉,酒店都有不可开脱和赔偿的责任和义务。而当值经理推说这应该是由公安机关向当事人追讨。我想请问江苏省文旅局、昆山市文旅局,及各位网友,根据民法典条例,我与酒店之间存在合约关系,酒店是合同主体。有赔偿损失的义务,作为合约方的另一个主体,我有对酒店追偿的权利。而酒店最终对我的诉求不予理睬。请问广大网友这事该怎么办?其实即使赔偿并不多,我更在乎的是酒店的一个处理事情的态度。不要因此而损坏这座所谓文明城市的形象。再次@江苏省文旅局 @苏州市文旅局 @昆山市文旅局 @昆山市新港湾大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