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热点】冲上热搜!女子去世无继承人房产收归国家,为什么?
近日
一则“41岁独身女子去世,
法院判决其房产归国家”的消息
引发广泛关注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赵女士因病去世留下数百万的遗产,包括房产和银行存款。赵女士终身未婚,父母也早已离世。由于她生前未立遗嘱且没有法定继承人,其叔叔、姑姑、舅舅、姨妈等多位亲属走上法庭,称自己曾对赵女士有过不同程度的照顾与陪伴,主张遗产分配。
法院最终判决,赵女士的房产归国家,其他遗产根据每个人对赵女士照顾多少进行分配。比如,赵女士的一位叔叔经常带她看病,病历上“近亲属”写的也是这位叔叔的名字。法院据此认为这位叔叔对赵女士照顾较多,判决其分得较高比例的遗产。
房子是赵女士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院判决其房产归国家
随即引发了这是否合理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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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
近日,上海也公布了一起类似案件
上海徐汇区独居老人葛老伯在家中意外离世,留下430万和一套房产。其堂弟夫妇以“自己属于对老人扶养较多的人”为由,起诉要求继承全部遗产。法院最终结合两原告对于老人的扶养时间、扶养程度等在案事实,酌情判定两原告分得130万元遗产。
由于葛老伯身后无合法继承人,徐汇区民政局作为葛老伯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被法院指定为葛老伯的遗产管理人。在公示期结束后,300万元和房产将收归国有。
两个案例的当事人都有亲属在世
为何法院判决房屋归国家所有
其他遗产却由亲属们继承?
什么情况下遗产收归国家所有?
收归国有后将如何处置?
来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