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女子转错240万给被执行人,法院判了返还却拿不到钱!这钱该给谁?
谁能想到一次转账分心,会惹来近一年的糟心事?事情是这样的:浙江宁波,李女士反映,去年12月26号,她转账时选错了收款人,误把240万转给了一个被执行人。今年2月,法院认定收款方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款项。现在的问题是,收款账户被银行申请冻结了,钱一直拿不回来。
那么问题来了~• 法院都认定钱是李女士的了,为啥还不能优先还给她?毕竟这不是收款方的合法财产啊。• 银行按规定冻结被执行人账户没错,但碰上这种“错转”的情况,就只能让无辜者吃闷亏吗?• 要是最后异议之诉也输了,李女士是不是就成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冤大头?查了下才知道,货币有“占有即所有”的规矩,但错转的钱明明能通过不当得利要回来,可碰上账户被先冻结的情况,居然这么被动。有人说该按冻结顺序来,银行也是债权人;也有人说该优先还给实际权利人,不然也太不合理了。换作是你,觉得这240万该优先还给李女士,还是用来抵收款方的欠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