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丨砍19棵树被罚15万!“毁绿”后果很严重

03-17 立法直通车 普法小队长


春风渐暖,万物向新

今天(3月12日),迎来我国第48个植树节。植树造林、爱绿护绿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种下新绿同样重要的,是守护好每一片绿意。那么,身边的哪些“毁绿”行为可能涉嫌违法?一起来看几个案例↓


01


业委会可以自行砍伐小区内树木吗?

02


自己购买的树木可以随意砍伐吗?


03


古树可以私自售卖吗?



案情概述


杨甲、杨乙与杨丙(另案处理)非法收购大量野生杜鹃树,经修剪后,通过抖音、快手、微信等平台发布售卖广告,与买家通过微信进行议价,并通过物流发货给买家,扣除成本后利润由三人平分。案发后追回部分野生杜鹃树。经鉴定,其中2株杜鹃树为古树,属于珍稀植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甲、杨乙以牟利为目的,非法收购野生杜鹃古树并予以出售,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判处杨甲有期徒刑一年、杨乙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图片



普法时刻

野生杜鹃具有较高观赏价值。近年来,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盗挖、移栽、出售野生杜鹃违法犯罪行为多发。野生杜鹃生长条件严苛,生长进程缓慢,一旦遭到破坏,恢复十分困难。非法采挖野生杜鹃古树等行为,不仅毁损自然风貌,还严重破坏古树资源。本案警示公众清晰认识古树的保护价值和法律红线,不能随意采挖、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植树节的意义

不仅在“种”,更在“守”

让我们把“护绿、爱绿、惜绿”的习惯

融入日常生活的每一天

让每一抹绿色

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来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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