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张浦一企业达国家用水先进值,水资源税减征 20%
近日,江苏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5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昆山市佳玮混凝土有限公司成功入选,成为张浦镇节水标杆企业之一!
依据国家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用水效率达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可减征20%水资源税。“节水红利”直达企业,既鼓励企业践行节水理念,也为企业发展注入动力。
昆山市水务局水事中心张浦管理站靠前发力、精准对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将深化企业基层服务落到实处,逐步形成“节水越多、税负越轻、技改越足”的良性循环。
精准复核,严把标准
严格对照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逐项核查企业用水数据、用水流程,全面确认用水效率达标,为后续申报工作筑牢基础;
主动上门,精准宣讲
安排工作人员主动走进企业,宣传水资源税减免政策、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手把手指导企业梳理申报材料,让企业清晰了解政策、熟练掌握申报方法,真正实现“少跑腿、办好事”;
全程跟进,闭环服务
申报期间,安排专人与企业保持不间断沟通,及时解答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协助企业完善相关材料、规范报送流程,全程跟踪申报进度,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水资源税的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及时公布享受减征政策的纳税人名单。
下一步,张浦管理站将持续深化水资源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和企业帮扶力度,引导辖区更多企业提升用水效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让节水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助力张浦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水务力量。
来源:昆山水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