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月丨个税汇算别大意,小心钱包和信用受损!

04-27 立法直通车 普法小队长

2026年4月

是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正在进行

退税骗局也随之高发

这些常见“话术”,千万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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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

依法办理个税汇算

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

冒用他人信息申报个税汇算、

虚假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个税汇算

都属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冒用他人信息不仅面临法律制裁,更可能因小失大,影响个人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构成偷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报专项附加扣除,如虚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虚假申报导致少缴税款的,处少缴税款50%至5倍罚款;违法行为将被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影响贷款、购房等;若虚列扣除金额巨大,超5万元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构成逃税罪。

来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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