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热点】厨师离职被要求交SOP配方才结工资,合法吗?
厨师离职时被老板要求交出菜品配方
“步骤都写清楚,不然不结工资”
这种操作合法吗?
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郑州厨师董先生在提出离职时被饭店要求交出烹饪配方,即SOP(标准作业流程),要把菜品制作用料、用量、步骤都写清楚。据董先生介绍,他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烹制面点,粥、胡辣汤、包子一类,“老板说要离职必须得写每个产品的制作步骤,不写的话工资不结。”董先生不解,老板如此操作难道想套配方不成?对此,饭店工作人员回应,要求写SOP是为了标准化工作,确保员工请假时其他厨师能基本复刻菜品口味,并称“工资不会拖欠”。
不少网友吐槽,店家将薪资结算与私人配方强行捆绑,属于变相侵占劳动者技术成果。工资不能买断手艺,想要配方大可以协商买断,拿薪资绑定技术,既不合情也不合法。同时,也有网友表示,烹饪配方的归属需视情况而定,若饭店为配方研发提供了食材和资金,员工离职时应交出配方。
那么,烹饪配方究竟归谁?
饭店是否有权向离职厨师索要?
不交pei方就不结算工资
厨师该如何维权?
来看律师怎么说↓
厨师烹饪配方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饭店有权要求厨师交pei方吗?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政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若配方中涉及饭店未公开、具有商业价值(例如独特口味,稳定吸引客源等)且采取保密措施的独家配方、工艺、诀窍,则可被认定为企业商业秘密。但是,若厨师烹饪配方仅为一般技能或通用烹饪技法,没有形成门店专属保密文件,也不属于门店专项研发成果,应定性为厨师赖以谋生的个人职业技能。
若配方属于商业秘密,且厨师岗位涉及配方研发、掌握公司产品配方,劳动合同中有明确保密义务的约定或签有保密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五十条,饭店有权要求厨师返还配方文件、不得私自外泄、跳槽使用,履行继续保密等义务;若所谓“配方”仅为厨师个人掌握的职业技能或行业普遍可知方法,饭店无权要求交付或限制厨师流动。
不交pei方就不能结算工资离职
厨师该如何维权?
郭政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饭店以“交出配方”为条件扣发工资或拒绝结算离职,属于克扣或无故拖延的变相拒付劳动报酬。厨师可以与单位协商、发送书面催告等方式维护权益,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足额支付劳动工资,对裁决不服可诉至法院。
厨师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饭店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来源:尚法昆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