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总,总是为他的多子多福论找支撑点cesc:不生二胎不是离婚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两者是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把这两者关联起来的完全是个人喜好,就如,今天大盘跳水你不吃晚饭,一样属于个人喜好[表情] (2026-08-2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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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论为:增加对方违约的代价。 这个代价有:孩子、财产等利益多种综合体。 最成功的案例为曹德旺的老婆。 不要认为曹德旺没有小三小四,只是他没有私生子而已。因为有私生子后只是他付的代价非常的惨重。 代价一:曹德旺有3个子女,2个儿,1个女,他想的有儿有女,她老婆都给了他的。想要有儿继承家产他老婆都给他生齐了的。 无论是孩子小时候还是长大,曹德旺背叛孩子的代价非常的惨重。背叛后如有私生子就要分家产,3个孩子会不允许。 代价二:财产。福耀的最大股东真不是曹德旺,而是他的老婆唯一股东是曹德旺的妻子陈凤英。把财产权握在手中。最大股东是他老婆,但是他老婆不管经营和发展等一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