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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好消息!
昆山又一公立医院将异地新建
赶紧来看看
近日,昆山第六人民医院
异地新建项目
规划方案已顺利获批!
昆山第六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位于张浦镇京东路南侧,花苑路东侧。占地面积39668.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规划床位350张,规划包含医疗综合楼、住院楼、发热门诊楼、行政楼及报告厅等用房。
该项目立面设计现代简约,色彩主要以灰、白为主。塔楼主要材质为真石漆、铝合金、格栅,裙房主要材质为干挂瓷板、铝合金格栅、铝板。
从规划效果图来看
医院异地新建后建筑面貌焕然一新
看起来科技感十足
整体鸟瞰图
▽
总平面图
功能分区图
立面效果图
昆山第六人民医院力求打造一所人性化、便捷高效、绿色生态的三级综合医院。在建筑设计上取“健康方舟”意向,让生命之舟呈现扬帆远航之意,建筑整体线条硬朗。入口雨棚采用与建筑一体式的结构,建筑立面多使用流线型的线条,具有流动感。
此外,由于项目地块南侧为西横塘江,在景观设计上充分结合场地特征和建筑体量。沿河设计完整的景观带,整体延续场地景观活泼的曲线,并设置沿河步道,可提供亲水活动场所,以避免南侧建筑对于医院日照影响,并为患者提供相对私密静谧的医疗生态环境。
建筑设计理念
景观设计理念
昆山的医疗条件越来越强
不仅便民,实力及口碑也在不断提升
相信未来还有更多的惊喜
在等着我们
能够生活在这样的城市真是幸运
另外
还有这些消息值得我们关注!
刚刚
昆山公交集团连发通知
以下公交线路有变
广大乘客朋友:
为进一步方便花桥市民出行,自2023年7月6日起增设花桥区域229路临时站点:“中央公园”。
特此通告!
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广大市民朋友:
因环城西路施工完毕,自2023年7月3日起恢复公交128路、271路环城西路走向,具体如下:
线路
起讫点
走向
影响站点
128路
城铁阳澄湖站—庆丰路柏庐路
城铁阳澄湖站,前进西路、新城路、瑞香路、东亭子路、君子亭路、环城西路、马鞍山路…、庆丰西路,庆丰路柏庐路
恢复站点:君子亭路信义路、南桥、君子亭路环城西路、宅西河路
取消站点:前进路湖滨南路、前进路环城西路、新城路并蒂莲路
271路
巴城客运站—瑞香路首末站
巴城客运站,湖亭东路…马鞍山路、环城西路、君子亭路、东亭子路、瑞香路,瑞香路首末站
恢复站点:宅西河路、君子亭路环城西路、南桥、君子亭路信义路
取消站点:前进路环城西路、前进路湖滨南路、新城路并蒂莲路
备注:因新城路改造施工,保留君子亭路、东亭子路、瑞香路临时走向,待新城路施工完毕后恢复核定走向。
2023年7月2日
暑假开始了
家长孩子们期待的暑托班也来啦
苏州拟在全市开办
青少年暑托班1642个
而且全部免费!
昆山家长们注意7月10日开展“开班第一课”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7月7日
速看超强暑托班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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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什么是苏州市青少年暑托班?
苏州市青少年暑托班主要面向6—14周岁青少年,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重点内容,开展思想引导、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等关爱服务活动,缓解暑期家庭“看护难”,帮助中小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培养健康心态、全面健康成长。
今年计划开办多少暑托班?
今年,通过继续采用“集中式课程化、分布式活动类、嵌入式行业性”相结合的三种模式,苏州拟在全市开办青少年暑托班1642个。
其中,集中式课程化暑托班272个,提供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暑托服务,开展各种兴趣陪伴类课程;
分布式活动类暑托班1268个,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提供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暑期活动,在暑托陪伴的同时,促进快乐成长;
嵌入式行业性暑托班102个(其中集中式77个,活动类25个),面向有需求的机关、企业等,通过单位自筹经费、工会经费等形式保障暑托班工作经费支出,尽最大可能提高暑托班覆盖面。
今年暑托班有什么特色亮点?
今年的暑托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在办班数量上有所突破。今年,我们依然采取“集中式课程化、分布式活动类、嵌入式行业性”这三种模式,拟在全市开办青少年暑托班1642个,总数比去年增加近300个,其中将开设272个集中式课程化暑托班,比去年增长1.5倍(2022年115个),暑托班覆盖面更广,能受托更多青少年。
二是在政策保障上有所突破。市级层面,今年又新增了市民政局、市总工会作为重要支持力量,鼓励有需求的机关、企业等,通过单位自筹经费、工会经费等形式保障暑托班工作经费支出,今年嵌入式行业性暑托班达102个,以集中式为主,方便家长带娃上班。
三是在课程质量上有所突破。截至6月30日,共链接课程超120门,总计2万余节。其中,创新开展了首届苏州市青少年暑托班课程设计大赛,面向全市征集思想引领、法治宣传、苏作工艺等10大领域课程,大赛选出的精品课程可免费配送1000余节到全市暑托班。
暑托班收费吗?
暑托班坚持爱心公益原则,不向受托家庭收取任何课程服务费用。
怎么报名暑托班?
各位家长可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通过“苏周到”APP、“苏青惠”小程序了解相关信息,报名时间至7月7日,报名时间内各位家长可直接拨打点位报名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报名。
(长按识别可查看暑托班点位情况,部分办班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已进行预报名,具体以电话咨询结果为准)
暑托班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各位家长可关注各县级市(区)微信公众号,有针对性报名。报名坚持先到先得,如果缺课较多,将会取消今后报名资格,请大家理解配合。
开班前
各级青少年暑托班工作领导小组
将组织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
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
对全市所有青少年暑托班
开展督导检查
保证7月10日如期开展“开班第一课”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即可查看暑托班点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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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第一份快乐来了
每年6月30日
为住房公积金法定结息日
这笔钱已经悄悄打到你的账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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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苏州市公积金中心顺利完成2023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结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息工作,共为全市572.13万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利息18.49亿元,同比增长15.56%,创历史新高。
另外,明年的6月30日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还会有
额外的缴存奖励补贴哦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指公积金中心按国家规定的结息方法和利率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年结计利息。 什么时候进行年度结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职工公积金账户的法定结息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利率是按6月30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准利率执行,本年度按照年利率1.5%执行。 结计的利息会转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无需职工办理相关业务,职工依规缴存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指公积金中心按国家规定的结息方法和利率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年结计利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职工公积金账户的法定结息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利率是按6月30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准利率执行,本年度按照年利率1.5%执行。
结计的利息会转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无需职工办理相关业务,职工依规缴存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快去查查自己的公积金账户
到底多了多少钱吧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即日起
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业务
可在各区镇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维护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目前各区镇
仅受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
厂房、商业用房等的房屋租赁
仍需至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
各区镇具体办理地点
办理流程指南
办理所需材料
业务办理需提供的要件:
1.昆山市房屋租赁申请登记表(现场填写);
2.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租赁合同原件;
4.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
5.行政提示书(现场填写);
6.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
1.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2) 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等。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租赁备案,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机关公证,委托事项中应注明租赁备案相关事宜。
3.经公证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港澳地区出具的公证材料应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
(2)台湾地区出具的公证材料应经省级公证协会核对;
(3)境外出具的公证材料应经认证与转递并附汉字译本。
4.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日未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出具情况说明。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划重点
《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
以下内容请务必了解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经依法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不能用于居住的;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用于居住的其他情形。
(一)提供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出租房屋。
(二)不得向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个人出租房屋,或者未经监护人同意向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出租房屋。
(三)督促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承租人是境外人员的,督促其及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四)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五)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承租人的联系方式,告知并督促承租人遵守住宅区管理规约。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提供承租人的联系方式。
(六)告知承租人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注意事项。
(七)依法缴纳房屋出租的相关税费。
(八)对出租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九)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十)法律、法规规定出租人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一)不得承租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房屋。
(二)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应当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承租人是境外人员的,应当及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三)不得留宿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留宿他人居住超过七天或者增加实际居住人员的,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
(四)按照房屋的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等要求使用房屋;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居室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六)不得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进行检查。
(八)法律、法规规定承租人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加装电梯立法了!
2023年6月28日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制订该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以“国家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
其中
关于加装电梯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
对既有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加强沟通协商,依法配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这么多的消息,你最关心哪一个?
快放到圈子里提醒身边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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