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0日19时50分许,本人车辆开出富华东村小区北门时道闸掉下砸到本人车辆(未跟车),修理厂与昆开创越物业公司保险定损理赔员对车辆定损750元,物业方开始表示只赔付400元,本人咨询物业方保险公司理赔员,明确告知已赔付750元,物业与市民联系修车费抵4年停车费,本人明确告知一码归一码需赔偿定损金额750元,次日本人车辆(23年12月份办理进出小区手续)进出小区提示需收费5元,本人驾驶同户其他车辆进出小区不存在该情况,怀疑物业打击报复业主,建议处理该人员,这种人就不应该在物业服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