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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昆山市第一次入选国家层面典型案例
该案在昆山高新区破获,是一起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和司法机关合力,督促企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典型案例,也是江苏省首例企业刑事合规成果被法院采纳作为酌定情节的案件。同时,该案也入选江苏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下面来看看
这起典型案例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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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昆山某纸塑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有机溶剂以每桶300元至700元不等的价格交由无回收、运输、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个人进行非法处置,共计253.26吨。大部分废有机溶剂被倾倒至恒盛路、瑞科路路口附近的雨水、污水窨井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经第三方鉴定评估,该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合计525.45万元。
经昆山生态环境局、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昆山高新区等相关部门与该公司多次协商,该公司提出以货币赔偿形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根据赔偿协议履行赔偿金缴纳义务。除应急处置费用、事务性费用外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其余赔偿金已用于昆山高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玉湖公园)建设,包括周边环境整治、绿化种植、生态长廊展示以及光伏车棚+储能+充电桩一体化项目建设。
二是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在该案办理中,昆山高新区配合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切实了解、掌握多方意见,并引入司法监管模式,签订《监管意见书》,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后续选择,从而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切实提高磋商效率。
三是缴纳履约保证金确保生态环境损害得到有效修复。为避免生态环境损害范围扩大,昆山生态环境局会同昆山高新区先行开展应急处置,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和磋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公司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有意向提前缴纳应急处置、环境修复等相关费用。缴纳履约保证金保障了协议的履行,有助于及时修复生态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行政处罚与企业刑事合规审查统筹推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结合该公司积极配合做好环保刑事合规审查且刑事合规合格的情况,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司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昆山生态环境局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主动开展损害赔偿及环境合规整改等情况,酌情调整裁量金额,减少了行政处罚部分罚款,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把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从轻处理的依据写入刑事判决书,系江苏省首例企业刑事合规成果被法院采纳作为酌定情节的案件。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昆山高新区将持续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加大生态环保警示教育力度,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来源:智美昆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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