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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普法·微追剧】从《庆余年2》看高考作弊的法律后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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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06-06 , 来自:江苏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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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让剧粉书迷苦等5年的《庆余年2》
一开播就引发全民追剧热潮
收视率和热度双双爆火

在网友的花式催更下,“沉睡了5年”的范闲终于满血复活。承接上季,范闲率领使团回归途中,二皇子以亲友的安危威胁范闲,逼他向自己俯首称臣,二人矛盾就此激发。而“抱月楼”迷局以及接踵而至的春闱危机,也都是二皇子精心给范闲布下的陷阱。







剧中“笑梗”频上热搜

扣人心弦的剧情下

也暗藏了不少法律谜团

咱们一起来探探~

01
































范闲为躲避二皇子的刺杀,假死脱身后悄悄返回京都,却发现他的“死讯”早已传遍全城。城门和街道两旁都摆起了祭台,百姓们纷纷走上街头吊唁范闲,商贩们更是大肆兜售范闲的诗集,还有不少商贩以范闲的名头“带货卖货”,说是范闲生前最爱的产品。

假借他人名气“带货卖货”,违法吗?

剧中,商贩们未经范闲授权、同意,借范闲之名“带货卖货”,并使用他的肖像、姓名等进行商业宣传,可能构成对范闲人格权的侵犯。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如果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对商品进行不实宣传,还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虚假承诺,对于消费者的损失负有相应责任,且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最低赔偿金额为500元。若情节严重,构成诈骗或者合同诈骗的,还将面临相应刑事责任。







02































范闲出使北齐时发现,庆国的二皇子和长公主勾结北齐走私。回到庆国后,范闲直言进谏,请庆帝严查二皇子和长公主私通北齐之罪。

勾结他国走私,该担何责?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走私物品的不同,可能分别或者共同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罪名,起刑三年、五年不等,最高可至无期徒刑,并附有财产刑。单位走私犯罪定罪量刑标准高于自然人走私犯罪。




03































老金是一个卖菜的小商贩,给宫里供应蔬菜,检蔬司的管事戴公公常年压榨菜农,要求他们逢年过节送“孝敬”。老金因没有给戴公公孝敬银子,被设计陷害,被迫“欠债”五百两。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受贿罪是一项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的犯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

剧中,戴公公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索贿的从重处罚。




04































二皇子推举范闲为春闱考官,想借春闱舞弊这种沉疴旧疾,来给范闲致命一击。开考前,京都权贵纷纷向范闲递来“内定”名单;考试后,又通过给考卷做标记、调换考卷等手段企图操纵考试结果。无论是春闱科考还是现在的高考,都是国家级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其公平性不容破坏。

高考作弊,可能涉及什么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范大人在春闱这场大考中

直面挑战,从容应对

而今,一年一度的高考近在咫尺

请广大考生以诚信为舵

驶向梦想的彼岸~



来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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