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妇女节,公司不给放假,违法吗?
答:不违法!根据国务院2024年11月10日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因此,妇女节属于“法定半天节假日”,用人单位若不给女职工放假,违反了这一办法的规定。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并非强制性法规,用人单位不给女职工放假,并不“违法”。
妇女节不给放假,有额外加班费吗?
答:没有!根据人社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因此,若妇女节当天女职工全天参加单位的工作,单位只需正常支付工资报酬,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若妇女节恰逢周六日(例如今年),单位若安排女职工工作,则应当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妇女节如果正好碰到周末,用人单位需要补假吗?
答:不需要。根据国务院2024年11月10日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因此,妇女节作为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若与周末重合,公司不需要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