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告知,昆山房东和租户速看!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
生命至上、无危则安。现就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事项温馨告知:
1.出租人( 转租人)是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应与租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共同确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
2.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储藏室和过道用于出租居住;任何私搭乱建建筑内住人均属严禁情形;严禁违规隔断或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影响逃生、救援的门窗障碍物(金属栅栏、广告牌等)须拆除。
3.按标准安装烟感报警器,配备防火“ 四小件”( 灭火器、防烟雾口罩、手电筒、报警哨)等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4.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油和酒精等燃料灶具(炊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大功率电器须使用专用插座。
5.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楼入户、进电梯或在楼道、室内充电;应到集中充电场所规范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6.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
7.养成“ 三清三关”( 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良好习惯。
8.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演练,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技能,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消防隐患猛如虎、安全保障靠大家!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生命财产安全。
昆山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工作专班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