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 7月1日正式实施!苏州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新规来袭
《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和运营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6月30日,从车辆准入、硬件配置、车容车况、标识管理等方面,统一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与运营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的运营服务行为,切实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致力于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安全、规范、舒心的出行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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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
和运营管理规定》
新增或更新客运出租汽车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具有本市机动车号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车辆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或预约出租客运;
车辆应当符合安全标准,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轴距不小于2700mm,行李厢容积不小于400L;
车辆为纯电动车的,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00km;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应急报警装置等车载终端设备,并与相关管理系统连通。
不少市民分不清巡游车、网约车?新规划清边界,一眼辨别合规车辆:
车身外观严格执行苏州地方标准《巡游出租汽车营运管理规范》,标配嵌入式安装的车载终端设备、智能顶灯、计程计价设备等专用设备,专用设备定期检测保养;车身张贴运营标识、运价标准、监督电话等标识、标贴,打表计费有据可依;专用设备接入省、市两级出租车服务管理平台。
不得设置巡游车运营标识,不得安装巡游车专用设备,可以张贴网约车平台名称、监督电话等标识、标贴。
经常吐槽出租车后备箱塞满杂物、放不下行李箱?新规明确要求:
客运出租汽车车辆应当保持行李厢整洁,开启装置完好,行李厢内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行李厢容积的三分之二。
出游、通勤带大包小件不用再发愁。
车主本人应当取得巡游车或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一人仅限一台在营网约车;
承租其网约车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取得巡游车或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朋友提前对照标准完成车辆自查与合规整改,也欢迎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合力构建安全规范、便民有序的出租汽车出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