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香影为排挤同事而捏造事实进行诬告的行为,触及了法律的多重红线。
首先,此类行为可能构成对同事人格权的侵害,情节严重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次,从商业角度审视,其恶意篡改价格目录、企图制造竞争对手管理混乱的行为,若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并造成重大损失,可能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若因其诬陷导致褚韶华被开除,用人单位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需承担赔偿等责任。
诚信是职场的基本准则,任何通过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来获取竞争优势的手段,不仅不道德,更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