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有4个女儿,一个儿子,后面抚养一个女儿,是我外婆的哥哥家的(孤儿)。我外公是村的主任是村官干到60岁退的。
我那舅舅可败家了,到40岁才结婚生子。
前期,我外公生病,我那舅舅还没有成家,都是那四姐妹每个人分钱分力照顾的。我妈当年经济不宽裕我又要读书,我妈也拿了钱给外公冶病的。我爸爸完全也没意见的要妈给钱外公的。
为了舅舅,这些姐姐可操了不少心,结婚的花费四姐妹分的钱集中后给舅舅建房娶的媳妇。
湖北可能风气好,在湖北,女儿不是沷出去的水,女儿女婿都有照应娘家人的义务。
我个人觉得,不要重男轻女,到晚年时如果女儿女婿有照应也会过得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