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信息添加成功后,须点击“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监护人、房产、志愿等其他信息的填报。
阅读填报承诺
添加完入学子女的基本信息后,点击“信息填报”进入填报承诺页面,请阅读完毕之后点击“我承诺”正式进行填报。(点击“我拒绝”则返回至报名主窗口界面)
首先核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信息无误后,选择学生所属民族、原毕业学校。小学新生须是未取得义务教育学籍的才能参与报名,已取得学籍的不可网报。若该学生原毕业学校是在昆山就读的,可以从列表中查询添加;如果不是,请在“其他学校”处填写毕业学校。学生的户籍地址需详细填写。
申请类型分为“住宅类房产(含网签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昆山户籍无房(含学位被占用、非夫妻共有等)”“宅基地”“房屋被征收(含商品房以旧换新)”“教职工子女”五种,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申请类型为“昆山户籍无房(含学位被占用、非夫妻共有等)”,需填写现居住地址。申请类型为“宅基地”“房屋被征收(含商品房以旧换新)”的,需填写房屋坐落。
监护人分为监护人一和监护人二,没有顺序和先后之分。有第二监护人的,监护人二则必填。监护人一和监护人二必须为夫妻关系。
监护人“婚姻状态”是指监护人当前的婚姻状态。①监护人若是已婚,在婚姻状况处勾选“已婚”并上传结婚证,监护人二信息,需要填写;②监护人若是离异的,勾选“离异”并上传离婚证、抚养权证明材料,无需填写监护人二的信息;③监护人若是丧偶,勾选“丧偶”无需上传任何材料,无需填写监护人二的信息;④监护人若是未婚,勾选“未婚”无需上传任何材料,无需填写监护人二的信息。
“是否当前婚姻生子”,如果选择“否”,上传抚养权证明材料或丧偶证明材料。
申报类型为住宅类房产(含网签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教职工子女,需要填写房产信息。申请类型为昆山户籍无房(含学位被占用、非夫妻共有等)、宅基地、房屋被征收(含商品房以旧换新)的不需要填写此步骤。
填报人根据自己的房产类型进行填报。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类型系统默认不动产权证书,如果您拥有住宅类房产并且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直接填写产权证号(选择年份和填写不动产权证号)即可。
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您拥有住宅类房产并且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产权证类型处勾选“房屋所有权证”,并填写产权证号。
网签购房合同:如果您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络平台签订并备案的电子化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类型处勾选“网签购房合同”,并填写网签合同编号。
这里的房屋所有权人,数据自动加载填报过程中的监护人信息,填报人可以直接调用。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信息还没有添加的(例如父母名下无房,用的是小孩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填报),点击“新增家庭成员”按钮进行人员新增(若有房屋共有人也需要添加,也是点击“新增家庭成员”按钮,进行新增),添加房屋所有权人信息后,再在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处进行调用。
若填报房产用的是小孩的兄弟姐妹的,则必须是未满18周岁且单独所有。
如果房屋产权是所有权人单独所有,在“是否单独所有”勾选“是”。
如果不是单独所有,还存在共有人,在“是否单独所有”处勾选“否”,并勾选房屋产权共有人。房屋产权共有情况必须为夫妻共有。
填写房屋坐落,请填报的房屋坐落与房产证上的一字不差,登记到几号楼几零几室(别墅除外,别墅登记到几号楼即可)。
不管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都需要上传产权证照片或一手商品房网签合同和全款增值税发票照片。点击对应“上传”按钮,在打开的页面上进行上传。
户籍生报名分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公办学校、第二阶段民办学校三个志愿批次,每个志愿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公办学校和第二阶段民办学校不能同时填报。
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如家长选择填报,只能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为了方便填报,系统根据您所填报房屋坐落自动推荐相应学区的公办学校,若推荐合理,您可直接勾选该学校并进行确认。若系统匹配出多个公办学校,请您根据实际居住地的学区,选择对应的公办学校。若系统推荐不合理,您可以点击“取消”按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区内的公办学校。
若不想填报某阶段志愿,请在对应的志愿栏选择“无”,并勾选“放弃”。
通过报名信息预览可以查看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果还需修改,请点击“修改”进行信息修改。如果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
如果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家长自行点击【撤销提交】,修改好后再提交。
提交后,可点击“当前进展”处的“打印报名表”按钮进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