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老了,假如老公离世,老公没有立遗嘱,剩下老婆,那么老婆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夫妻有一方在世,儿女不可以遗产分配继承。要等剩下的死了再分配。
这主要是为了保证老有所养。所以婚姻法规定:配偶才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不这么立法,有可能遗产被子女分配了,夫妻离世一个剩下一个老人的养老不能保证。所以立法规定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要儿女把剩下的老人养好后才能获得最终夫妻两个的遗产。
但是这有一个问题,涉及半路夫妻的。司法解释关于没有立遗嘱的二婚夫妻遗产分配的问题。这个解释核心,就是以二婚之日起夫妻的共同资产算的才是归配偶为第一顺位继承。婚前的资产应该作为遗产归子女们进行分配。婚后的共同财产才是二婚配偶的分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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