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要求,AI生成的音视频内容需在显著位置作出标识,防止公众对内容属性产生混淆。
2026年7月,《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对AI拟人化互动产品和服务划出了明确红线,涉及用户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防止情感依赖沉迷、科技伦理审查等关键内容。
此外,《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利用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
值得一提的是,地方层面也已展开先行探索。2026年6月,海南省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式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对AI广告的标识要求、内容禁止情形、责任主体作出细化规定;浙江宁波、湖南等地也相继出tai相关规范或执法指导意见,为地方监管执法提供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