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l坛友,明天(9月8日)内蒙古那起"婚内**案"要一审二次开庭了,这事儿从8月第一次开庭拖到现在,整整一年多,被告刘某已经被羁押超过15个月。
据大河报、中华网、澎湃新闻等9月6-7日报道,2025年2月27日,刘某和王某申请协议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两人已经分居,王某住回娘家。3月21日,刘某在听到自己私放在王某卧室录音笔里的内容后,怀疑妻子出轨,上门殴打辱骂王某,造成她L2至L4腰椎左侧横突骨折,轻伤一级,随后违背她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还拍了两段视频。当天王某报警,刘某3月23日被刑拘,检方以**罪、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检方多次驳回刘某家属的取保候审申请,理由是他有暴力倾向、当庭不认罪认罚、未获被害人谅解,有继续羁押必要。辩方则坚持无罪,核心争议就一句话:都申请离婚、进了冷静期、已经分居了,丈夫强行发生性关系,到底算不算**?
说实话,这事儿搁咱昆山也一样有讨论价值。冷静期本来是让双方冷静、想清楚离不离的,结果成了有些人施暴的窗口期。一张结婚证,不该是侵害对方身体的挡箭牌。
但我也想问,法律上到底怎么界定?婚内**入罪有没有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