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媒体报道
此事引发了网友广泛关注
2月14日,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名未成年女子在田东高速服务区被人胁迫急需解救,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得知,被解救的女孩今年16岁,父母在没有经过其同意的情况下,将她许配给了当地男子,并收了26万元彩礼,女孩因此选择出逃广东打工。
近日,男方亲友带人奔赴广东胁迫将其带回,路经广西田东高速服务区时,女孩以要上厕所为由,紧急求助服务区工作人员帮其报了警。
因涉及未成年人,随后警方联合县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工作。了解事情来由后,田东警方帮其联系了家人,并将她送到了田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月17日,女孩的父亲和二哥从四川赶来,民政、妇联等部门对其家人进行了耐心劝解,并对女孩进行了心理疏导。
田东县妇联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与女孩父母沟通并就此事劝说其父母,同时也告知女孩未成年人结婚属于无效婚姻。最后由女孩的家人到田东县将女孩接回家。田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已帮助女孩平安回家。
该则新闻的留言区里,许多网友表示,对女孩接下来将要面临的情况感到担心……
对于女孩回家后是否仍会被迫“出嫁”等情况,田东县妇联工作人员表示,有考虑过相关情况,到时候会继续跟进。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此事属实,属于典型的父母包办的早婚。《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
她还指出,《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恋爱、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上述事件中,若男方明知女孩不愿意早婚而出逃,仍伙同他人强行将女孩带回,是强迫女孩同意与其结婚,其行为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女孩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男方提起刑事自诉。
另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九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副主任张荆表示,若父母的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可对孩子父母提起公益诉讼,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孩子也可以请求妇联的帮助。
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国家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那么,被胁迫结婚怎么办?法治日报对此进行了解释↓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